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纪念吉林省科协成立50周年‘我与科协’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吉林省气象局 www.jlqx.gov.cn 2008-06-12 14:30 来源: 字体显示:
 

  各市(州)气象学会,吉林省气象台、吉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吉林省气候中心、吉林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吉林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吉林省气象局科技减灾处、吉林省气象局离退办:

  2008年,是中国科协、吉林省科协成立50周年。为庆祝吉林省科协成立50周年,吉林省科协将组织开展“我与科协”征文活动。现将吉科协发组字[2008]4号《关于开展纪念吉林省科协成立50周年“我与科协”征文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组织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积极撰写文章,踊跃投稿,每个单位至少报送1篇文章。

  二、各单位于8月1日前将应征文章,通过Notes网传至科研所下的气象学会信箱。

  三、投稿时请注明“我与科协”字样。

  附件:《关于开展纪念吉林省科协成立50周年“我与科协”征文活动的通知》

  吉林省气象学会

  2008年6月6日

  附件:

  关于开展纪念吉林省科协成立50周年“我与科协”征文活动的通知吉科协发组字[2008]4号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州科协:2008年,是中国科协、吉林省科协成立50周年。为向全社会展示科协组织在促进科技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尤其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中所发挥的历史作用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增强科协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影响力,增强科协系统工作人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创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新局面,省科协决定举办“我与科协”有奖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文主题发展与责任——见证科协50年发展历程。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主办: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承办:省科协组宣部、吉林科技报刊社协办:省科协学会部、省科协科普部、省青少中心、省老科协三、征文对象广大科技工作者,各级科协、学会工作者,基层科普工作者,离退休科技工作者,科协系统离退休老同志,曾经在科协系统工作过的同志,关注科协或参与过科协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四、征文内容记述与科协组织系统的人或事有关的内容均可应征,以下选题内容供应征者参考:1.科协组织重大活动、会议、事件的回顾;2.与中国科协、吉林省科协历届主席、科协组织著名科学家、重要领导或知名人士交往的感人故事;3.科协50年发展历程及所取得成就的各种见证;4.科协组织对自己成长的影响,科协工作给自己带来的变化记录;5.在科协系统工作某件有意义或有趣的事,或某一段难忘的回忆;6.科技场馆在普及科技知识中所发挥的作用事例;7.参与各级科协组织和各级学会有关工作的亲身感受记载等;8.科协开展的学术交流活动对青年科技工作者成材的影响事例;9.农技协会对农民致富、厂矿科协对企业技术改造的帮助事例;10.基层科协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学术工作的苦辣酸甜记载。五、征文体裁除小说、论文、总结、报告外,征文体裁原则不限,以报道、特写、新闻、回忆录、随笔、散文为佳。六、征文要求1.征文来稿要求系作者本人创作,内容真实,文笔流畅;2.征文字数不限;3.征文文末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职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4.征文电子文档使用word格式,请发送电子邮箱至:liuhongyan0126@163.com,邮件主题请设为“我与科协征文”;5.征文打印稿请投寄至:长春市民康路522号吉林科技报刊社;6.征文截稿日期:2008年8月15日;7.征文打印稿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8.承办单位和刊载媒体有权在不损害原意的情况下对征文稿件文字进行必要的编辑、删改,如不同意删改,请予注明。七、奖项设置征文活动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作品奖,通过评选产生。优秀组织奖共10个。作品奖共35篇,其中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20篇,优秀作品由省科协推荐参加中国科协“第二届科技馆杯‘我与科协’有奖征文”评选。八、相关要求各省级学会、市州科协要积极组织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工人、农民、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征文活动,并积极配合活动承办单位认真做好组稿工作。每个省级学会要组织3篇以上稿件,每个市州科协要组织10篇以上稿件,并最晚于2008年8月15日前完成报送。期间,征文活动办公室随时接收各单位报送的稿件,经专家审阅后的高质量的文章也将及时、陆续向有关媒体推荐。征文活动办公室联系办法: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22号吉林科技报刊社邮编:130041联系人:刘红燕电话:0431—88975110 88990878邮箱:liuhongyan0126@163.com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2008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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