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气象灾害发布的分级
吉林省气象局 www.jlqx.gov.cn 2007-10-18 10:35 来源: 字体显示:
 

  突发性气象灾害共分为四级,具体如下:

  1、特大突发性气象灾害是指造成10人死亡以上,或经济损失占全省GDP6%以上的突发气象灾害;

  2、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是指造成5—9人死亡,或经济损失占全省GDP3%—6%的突发气象灾害;

  3、较大突发性气象灾害是指造成2—4人死亡,或经济损失占全省GDP1%—3%的突发气象灾害;

  4、一般突发性气象灾害是指造成1人死亡,或经济损失占全省GDP1%以下的突发气象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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